Page:Sibu Congkan1153-樓鑰-攻媿集-30-26.djvu/1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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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歴陳朱熹彭龜年呂祖儉以論擊𠈁胄皆以貶死其

他類此者量輕重旌表之以伸其冤且以為直言之勸

末謂𠈁胄之竊權陳自强之貪沓官有定價乞嚴贓吏

之罪是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嘉定改元閏

四月命宰執並兼東宫官公兼太子賓客公抱負所學

中外俱有聲績及在西府當𠈁胄殘毒之餘未易經理

事之當為推誠以佐其長但論事之是否不顧身之利

害亦不暇顧忌而後發嘗在榻前議講解事上曰朕為

生靈不憚屈已事定之後亦欲與卿等作家計𠈁胄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