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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153-樓鑰-攻媿集-30-26.djvu/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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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決科安于平進自海陵赴調有同姓為聘使者金人


問其氏族自言蜀人又問南豐後孰在班列既歸以告

于是朝廷始加搜訪時相意屬公而公方欲從校官卒


故業遂為新安之行不復以姓名通未受代三十六日

遭外艱既免喪或以銓制方嚴欲為圖賞典以補餘日


公亦不顧竟遲次六年而前舉者皆無恙恬于勢利乃

如是先世資産推與其季又以正奉遺澤及公郊恩任

二從子内外族姻以至鄉黨鄰里婚葬急難必賑而助


焉待人接物謙抑有加而律己持正不可迴奪敭歴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