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177-洪適-盤洲文集-12-10.djvu/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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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則歸之朝廷以下則屬之銓部雖有身言書判之

 制而限年躡級非復山公啓事固巳賢愚同滯矣

 朝廷之所選用非其親舊郷黨則轉相汲引者且

 不能人人識之其材與不材蓋不知也大臣猶如

 是則人主焉能知之夫以言貌取人尚或有失況

 於未嘗聞其言見其貌者乎敷奏以言明試以功

 此有虞所以致治也能言者猶或不能行其敷奏

 無可取者抑又可知矣宣宗亦唐之賢主大中𥘉

 政有正觀之風史氏美其精於聽断可謂有志於

 治矣終不能比迹於可稱之三宗者輔佐多不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