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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178-洪適-盤洲文集-12-11.djvu/16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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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君至剔磢一新𥘉公量踰制輸一耗三吏復並縁

乾没典負者肆其擾君毀量息弊檢覈常賦無所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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瀧水陁氏淵藪流逋奪民田鹵子女設牢檻榣毒一

方莫敢牾君捕置于理百姓件其治行匄諸臺聞之

俾即真時連帥方公雅材君相與推挽請于朝報未

下至南㤙不數月而死方公既遣君之猶子護柩念

其子少而故郷未能歸也則爲買地于廣之番禺縣

王置原凡窀穸之事具爲區處以其年四月庚申𦵏

之復具石俾文而納諸壙使其孤異時瞻拱木議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