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179-洪適-盤洲文集-12-12.djvu/1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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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安職臺諌因論列

上隨事諭之諌議大夫林安宅至居家待罪遂以觀

文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明日

上謂參政葉公曰宰臣奉法守公純誠不欺近年

無如洪某者臺諌搜索細故不存公道安得如此人

而用之公自西府至相位才旬月而進呈之際多所

開陳大氐以誠實不欺爲主見有負於國害於民者

必正色拒之寜己任怨而必欲使

君立於無過之地用人第取實才不采虚譽可予不

以踈而棄不可予不以親而私有受薦而終身不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