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00-楊萬里-誠齋集-32-16.djvu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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貫 陛下紹統一遵家法社稷之福然臣竊聞乾

道新書猶有抵牾 陛下有命再修飾之臣嘗思

抵牾之説大槩有二有因一人之請而改法者如

利害劄子是也有狥一人之欲而改法者如援例

陳請是也且夫陳利害者志在於對揚之塞責而

已或聞之道塗或假之他人豈可輕信其請哉援

旧例者志在於恩紀之僥倖而已或不應得而得

或不應貸而貸豈可輕徇其欲哉臣願

陛下深詔有司於修法之際凡有此類乞如范仲

淹之論凡百官起請條貫令中書㑹議必可經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