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05-楊萬里-誠齋集-32-21.djvu/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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矣今又求鄰郡之絹是三者之絹與正租之絹為

四倍而取之矣民何以堪而吏不以聞惟

朝廷亟罷之庶不為斯民不㧞之疽根也且無使

民言曰此絹自

陛下始若曰其如甲郡軍士之寒何然則前乎此

者士皆冬而不裘耶且甲郡欲市乙郡之絹何不

遣吏和市之何必假朝命而官市之哉此必有姦

焉甲郡則出大農之錢且書之曰某日出某錢以

市某郡之絹也然某錢不及乙郡之民也此必有

私之者矣民何從而訴哉葢民訴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