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08-楊萬里-誠齋集-32-24.djvu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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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無寕疪吏之有罪寕疪民以有年視事之初不

敢不告

   焚黄祀文

某幼被先考艱勤之訓登名官簿十年而䘮所天

暨有列於朝則有不泊之悲仰惟聖上再𣢾泰壇

洊䟽自葉之澤黄告朋錫以繫官周行今而後能

涓日以告于幽官蓋已晚矣某也不孝之罪何以

自贖惟先考歆享之

   焚黄祝文

某八歳而妣氏實棄之暨其壯而仕既又官於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