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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211-楊萬里-誠齋集-32-27.djvu/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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枕湖院嶺二十年間至三乞師可無一軍且巳費

縣官四十二萬緡何可廢也亦在馭之而已椿善

遇其將而責之訓厲俄而技擊精紀律明隐然為

彊軍異論怙息 上説進其將一官郴故多盗而

又厚賦民輸田租率一斛官取倍之又八斗椿曰

何自弭盗謮損之今為二斛而减其一斗焉民稍

寛未滿嵗請復致其事 詔不可章又三上言極

危苦乃進敷文閣直學士致仕年七十有三椿年

三十始學易有得不著訓傳或先儒未言則述之

在臨安奉 詔擇靈隐寺主僧椿復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