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12-楊萬里-誠齋集-32-28.djvu/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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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疏曰選部之所以弊者蓋以典選之官貫穿案

牘不如吏出入條例不如吏嵗月乆逺不如吏典

選一事衣冠清濁之所由出也今乃使之入銓曹

之門則與吏為市出銓曹之門則與民為市可不

思革之乎一曰隠占闕員之弊二曰引例異同之

弊三曰捃摘小節之弊三者革則弊革矣公乃與

郎官編剗七司條例為一書或事同例異者存其

一削其一 帝覽之御筆褒表令刻板頒下公又

上疏曰法者天下之所共也合人情則公否則私

今吏部之弊莫重於行賂蓋立法有失其意者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