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51-魏了翁-鶴山先生大全文集-24-13.djvu/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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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符諌官多賢者亦多所奏論而臺中則惟陳當時

一人獨多馬公在臺八閱月亦不爲不乆而所論止

二事至其得罪乃亦與元祐元符之正人等大抵無

所附麗即爲憸壬所憚初不在於言之多寡也所謂

君錫提刑則宣和元年二月以後宣和元年三月以

前蒲公㔽詳刑梓州時也

  䟦諸賢帖王拱辰楊安國錢明逸錢象先刁約 李清臣林希

吕氏父子醇疵固不同而七人賢否亦異所不待論

也諸賢所題惟以刁氏事不大顯故特致詳焉然旣

爲先正諸老所予其人要自可見陳履常談叢所載

刁夜半得見奏邸之累兹事則斷不信蓋談叢之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