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287-姜夔-白石道人詩集-2-1.djvu/38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此页尚未校对


絃十一暉應三絃散聲太簇夾鍾並用清商調故

於二絃十二暉應四絃散聲姑洗仲吕蕤賓並用

宫調故於三絃十一暉應五絃散聲林鍾夷則並

用慢宫調故於四絃十一暉應六絃散聲南吕無

射應鍾並用蕤賓調故於五絃十一暉應七絃

聲以律長短配絃大小各有其序九絃琴圖說曰

絃有七有九實即五絃絃倍其二九絃倍其四

所用者五音亦不以二變爲散聲也或欲以七絃

配五音二變以餘兩絃爲倍若七絃分配七音則

是今之十四絃也聲律訣云琴瑟齪四者律法上

下相生也若加二變則於律法不諧矣或曰如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