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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臣〉續於經筵取審 聖㫖書行謹録奏聞伏候 勅
㫖
第三奏狀〈十七日〉
臣等近者伏覩 御筆除史嵩之大觀文殿大斈士
致仕方時公論極其攻詆而 聖主曲存大臣之体
務以全其終始此天地之為量然未即罪之可也
於公議攻詆之餘而反詆之除職名則非所以存
論也雖曰既以致仕職名何足與較然檢㑹前日之
陳乞而令其致仕正是不傷毫毛若又從而寵之非
所以存公論也所以命下之始〈臣〉克莊不敢書行至
〈臣〉續於經筵取審 聖㫖書行謹録奏聞伏候 勅
㫖
第三奏狀〈十七日〉
臣等近者伏覩 御筆除史嵩之大觀文殿大斈士
致仕方時公論極其攻詆而 聖主曲存大臣之体
務以全其終始此天地之為量然未即罪之可也
於公議攻詆之餘而反詆之除職名則非所以存
論也雖曰既以致仕職名何足與較然檢㑹前日之
陳乞而令其致仕正是不傷毫毛若又從而寵之非
所以存公論也所以命下之始〈臣〉克莊不敢書行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