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336-劉克莊-後村先生大全集-48-48.djvu/27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此页尚未校对


卒追擾貧家惟有飯鍋亦賣錢以與寨卒計出無憀

自刎而死知縣聞此亦須自悔元判輕易今反自謂

所判甚輕不知當來重判則又當何如殺一不辜非

惟犯先聖謩訓亦非累奉御等䛇書謹刑之意當職

每苦與郡縣爭執勿遣吏卒下鄉屬部多相體者樂

平距本司僅百餘里豈得擅差寨卒下鄉生事王叔

安恃其豪強妄訟首旤致人於死徒三年以其為名

家之後索告辦驗朱榮為人家幹人挾𫝑妄作縣吏

鄧榮舞文妄覆寨卒周發周勝受賕擾民各决脊杖

三十編管五百里朱百四妄辭報説安知其禍之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