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336-劉克莊-後村先生大全集-48-48.djvu/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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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太平府通判申追司理院承勘僧可諒身死推

  吏事

設若詳覆公事皆自本州㫁遣而後申照㑹則格目

亦就本州書填可也司理對移繁昌主簿牒通判将

推司决脊杖十五編管建康府以爲不守三尺之戒

當職按饒州兼僉樂平趙主簿催苗重叠㫁杖一事

縱是吏卒亦不當濕瘡上鞭撻况吏人之子乎又五

日而兩勘杖乎具析申據趙主簿具析到公狀奉判

人無貴賤身體髪膚受之父母一也先賢作縣令遣

一力助其子云此亦人之子也可善遇之主簿似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