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336-劉克莊-後村先生大全集-48-48.djvu/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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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得一分於内以一分秃登仕安塟之費庶幾事體

均一通仕者既欲以子⿰糹⿱𢆶匹 -- 繼登仕之後當拊恤劉氏秋

菊母子當避嫌不得干預縣丞位下之事劉氏秋菊

亦宜念通仕是縣丞親弟所分之業僅得八分之二

與其立疎族不若立近親帖司理勸諭通仕使責狀

在官除立嗣子上分之外不得干預兄位財榖仍責

諸幹佃知委狀申日前欺主侵盗之罪姑照减降旨

揮並免追究再犯追上重作施行併帖司理王縣尉

将縣丞財産內珍郎與二妹作三分登仕一分各均

分分柝申凖判當職雖如此書判尚恐教唆者煽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