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395-王惲-秋澗先生大全文集-24-21.djvu/1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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𥝠有犯不聽収贖皆以的决論罪甚非待才能而厲

臣莭也如此則是有司教人以頑鈍無耻奊詬之莭

廉隅不立而當職任者既無貴貴尊尊之義且以官

徒自處苟日計庸而已假如外路一州縣官聽断民

訟其或無理者必諭之使退彼執迷不聽至於再三

官偶以怒詈遣出民必曰汝雖無𥝠罪猶得以辱詈

爲公罪是當官者手足無措爲小民者恣得羅織矣

兼目今官弱民強例以侵侮把持爲事(⿱艹石)此法一行

官府决不能立上司亦不復制矣論者必曰相臣得

罪且受杖責此何所措是大不然夫相臣受責出

人主一時權断舊例即非永格體制不得引爲後例

今欲以的决施之天下必將爲常行格法所謂非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