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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395-王惲-秋澗先生大全文集-24-21.djvu/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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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除告軍機宻事及論訴在京臣僚即

      依例實封如進入後審狀有異同虚

      妄及夾帶他事並科違制之罪所論

      事理重依格勑施行仍令進狀人别

      冩劄子節畧要切事件連粘於所進

      其餘所進文字並先拆開㸔詳定奪

      或有元本文字照證速牒合属司分

      取索(⿱艹石)事合施行及所進利濟有可

      觀採便通進(⿱艹石)𩔰有違礙不可施行

      即當日内告示本人知委不識文字

      者許陳白帋據所論事件判院官當

      面抄劄詣實口詞仍當日據収接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