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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與本縣圎坐推問是實觧赴本州再行鞠勘施行
不得轉委〈吏人〉及弓手人等拷問欽此今體察得良郷
縣尉司於至元七年九月内夜本縣館驛内失盗於
當月二十五日有弓手髙伯山渉疑捉到𣵠州人户
張德林不曽申官𥝠下拷勘抑令虚招及妄指姐夫
劉得林𭔃藏上項𧷢物將劉得林拿到亦不申官一
靣拷打爲無證佐在後撒放於二十七日止將張德
林申發到縣尉司有縣尉楊仲玉又將劉德林勾追
到官重復拷問非理加刑上爲無指證明白事跡於
當月三十日保放還家有劉德林於閏十一月十三
日因拷瘡身死今問得尉司司吏劉君祥并苦主劉
得林妻阿張并當元摭人劉得用詞因俱與所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