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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澗先生大全文集卷第九十一

事狀

    翰林院不當以資例取人

竊惟人材不出政事文章而巳政務但曽諳練尚可

勉為至於文章自非天材有學者不可强為今翰院

職掌人等樂其安簡占處名位守以𡻕月以次而迁

有從書冩至修撰待制者今後合無從本院精選人

材勾當不冝循迁以塞賢路

    定奪黄河退灘地

一黄河两岸多有退灘閑地有

塔察大王位下頭目人等冐占作投下稲田令側近

農民冩立種佃官文字毎𡻕出納租課自餘不得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