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397-王惲-秋澗先生大全文集-24-23.djvu/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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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未晚仍於出産石木去處官爲差顧夫匠採打用

度不致取辦一時逼迫靠損人難卑職謬當言責以

鎮静爲職親覩其事不敢不言合行移牒請照験備申

御史臺照詳施行

    論濟南路所轄逹魯花赤合遷轉事狀

竊見濟南路所轄州縣見任達魯花赤内承襲勾當

及巳滿年𭰹未經遷轉者一十三貟今

朝省庶政稍有未便務從一新(⿱艹石)將上項逹魯花赤

人貟於本投下州縣内依例遷轉寔為使當庶不致

恃頼乆任樹黨行私官吏因之受弊據别路未經迁

轉者亦合一體定奪

    保李提學昌道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