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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410-劉因-靜修先生文集-3-3.djvu/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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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西南衛村多古斥堠溝塹時伏盗其間公爲墮其高

堙其下而奪其穴焉盗於是息縣舊雜民居而縣之塩

法息錢例當巳有公曰是錢在我不必有公𪠘在縣不

可無遂割之以起𪠘凡連年和買之不降其直者公至

白之執政盡降之凡府之賦縣有不均者公輒曰寧得

罪於上而不敢得罪於下必有爭辯得其平而後巳移

恩之明年恩人巳刻石頌公又明年清苑之耆老故吏

亦思公不忘以予與公有一日之雅介吾友趙安之請

予紀公之遺愛予亦樂以循吏爲天下勸而又喜邑人

能被公之化而不忘其舊官長之賢故次第其民之所

以謡公者而爲之詩庶其傳之採官以存一邑之風且

爲他日太史氏之傳循吏者以張本焉鳴呼使邑人歌

之野足以爲農勸歌之邑足以爲吏勸歌之道路聞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