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17-袁桷-淸容居士集-16-07.djvu/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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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猥為其官常憒憒不得志浮湛坐曺日

數嵗月希善代謁吏部者每請託求免注

繇是視為傳舍狴犴之不修桎梏之不整

所至皆是憲部審决亦有所不暇及簡漏

相仍其勢然也永嘉林君龍澤之來守是

官也曰吾不可不自振考其成牘剔疑擿

姦重者上憲府輕者白郡守多有所變易

罪以不寃囚民宜之久之曰獄不可不繕

至大二年獄既燬支弊植仆僅存其制

於是除地撤瓦築堂三楹曰平恕堂後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