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19-袁桷-淸容居士集-16-09.djvu/1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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曺文牘以俟平章某公知君簿領有能名

受其籍以付吏三十一年丞相太傅公為

湖廣平章君時為都事俾陳樞密院及本

省利便侍丞相入覲有㫖允其奏復陞員

外郎湖廣聮絡左右江官吏秩禄歲一再

受俸於省地逺得不償旅食有棄俸不願

受者君建議隨所部以給迄今行之衡永

戍兵耕閒田官出牛輸其租牛死不得落

籍戍兵歲率鏹數十萬以酬君惻然計之

曰牛死當納皮角于官除故籍而以官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