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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421-袁桷-淸容居士集-16-11.djvu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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脩纂遂悉輦歸于 朝十四年充應奉翰

林文字公辤曰少甞受學于李先生謙今

先生猶教授東平實不敢先遂以其官召

李眀年始受之十六年陞脩撰凡制誥撰

述文康公必以命公丞相齊魯國公和禮

霍孫領翰林開司徒府授府司直

世祖詔大臣議道蔵可焚棄者公與議完

救之十九年丞相阿合馬敗齊公入相議

選舉更定法皆公手定遂授吏部郎中未

幾改禮部後復吏部而翰林制誥猶諉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