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30-姚燧-牧庵集-8-4.djvu/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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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毫推縷剔求可中公者無可得乃責償軍民三萬定

明年移省江西仍中書右丞又明年拜中書左丞俄復

右丞還之湖廣其人巳平章恃有援藉怒詈同列辯詐

𬷮刻師心而行聲勢張甚以公結聖知固謙抑不報強

禦者獨不忍以言色侵之凡與處四年拜榮祿大夫平

章政事會大料民州縣賦紙爲籍渠以戸率如干爲十

五萬定可官有之今州縣别方爲籍集吏計局程督日

嚴將有首償者而赦令下渠猶曰第可原裒求罪耳錢

不可貰公以鴻恩之餘宜無深誅不從公則曰最今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