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39-虞集-道園學古錄-12-05.djvu/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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皆即給直賈運踵至不三年充實如故乃爲成法使勾稽考

覈參伍鉗制以相承吏守之勿敢易於是沿邉諸王多汎索

公持法一不予王怒使人謂公錢豈爾家物公獨曰有司知

給軍事非軍事誠不敢擅與且謹惜撙節非爲巳私王幸察

亦無以爲罪 皇子安王是之褒以衣一襲呉王亦知公徒

行予名馬公受而傾橐償其價和林禁酒法輕不能止中書

更奏重法罪至死令下三日索得民家酒一𦈢趙仲良等五

人當坐省府論如後奏公持不可曰酒非三日成者犯在格

前發在格後當用後法論當坐猶當用 詔書審復詳讞乃

奏决無敢擅殺衆不可公獨上其事中書省刑部如公言其

人皆得不死人知公有明决爭者悉詣公公曰我不得治有

司事叱遣不去卒得一言則皆服而退和林旣治事日簡乃

即孔子廟延寓士之知經者講說率僚吏往聽至夜分休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