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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華黄先生文集卷第十五 續藁十二
記
麗水縣善政記
法出乎朝廷承而行之者有司也至扵法乆弊生姦吏乗之下
𫎇其害而上不察則承而行之者有未善也法不可變而弊
可以漸除能發其姦而去其泰甚斯為良有司也巳昔人謂寛
之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豈非然㢤厥今東南為民病者莫甚
於鹽筴始則亭戸患其耗而不登次則商旅患其滯而不通及
均敷科買之法行而編民之家無貧冨莫不受其患况夫吏得
肆其姦則民之不堪益甚矣松江府判官𦤺仕王君仲達省
檄執事于秋闈過予西湖上為予言曰吾𠩄居麗水縣之民𡻕
當食塩以引計者六千三百三十有七姦吏暗减它縣額而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