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70-歐陽玄-圭齋文集-4-1.djvu/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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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前代之𠩄予欲亦惟其是之従耳世祖皇帝在位崇

儒之詔累下其以膳學錢粮為養士之資者既久則分

宜之學田寔在其中矣成廟即阼又明有諸人母得侵

占學田之㫖由是考之分宜縣學之主是田也在宋之

日甚淺在皇元之日甚深由丙子内附至扵庚子二十

五年間田固學有也僧扵斯時未嘗起而爭之也直至

劉自昭盗賣砧基之後始生詭謀則其枉直較然易知

也巳國家近年田令民間田宅僧道不得為隣不為隣

者不使買民産也後至元以来又著僧道買田之禁使

正冲私買在今日之法亦豈得為寺業乎嗟夫士四民

之一僧亦自民出者也王官奉命以司王民之直扵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