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472-歐陽玄-圭齋文集-4-3.djvu/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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誅渠魁四人餘四十二人免家属論徙遼陽肇州公謂

驅炎墟之民居沍寒地名為减死實寘死地請㽞嶺南

屯田全者六百餘口讞獄閩淛言海㓂𥘉皆王民身䧟

惡地無由自新宜許以貰罪復業後用其言盗皆為農

河决大梁城門不開公按視得髙陵撤相國寺朝元宫

水為橋百餘丈道民循城顛行薪米不絶比屋乃炊河

决小黄村陳顥千里皆沒公督有司盡力犍閉河復故

道流離日還淮東大饑勸分維揚 --(『昜』上『旦』之『日』與『一』相連)一日得楮幣十五萬

八千八百餘緡𠩄賑以戸㑹三十一萬三百有畸以口

計一百一十四萬一千八十故公政聲發軔海嶠振于

河淮由平反恤災之功居多至扵吏䏻則在中書右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