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10-宋濂-宋學士文集-14-09.djvu/88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此页尚未校对


焉二者何可亂也傑能復之亦可謂不忘其本者㦲然有一

說為傑告焉昔者范文正公蚤孤随母適長山朱氏朱氏亦

鞠育為子公遂力學擢上第封厥父母而後請命于朝復姓

為范氏公之酬朱氏可謂厚矣傑之事與公正𩔗幸思有以

報鄒之徳㢤

聖皇之言即天也慎母忘之慎母忘之濂故舉此重為傑之

告范公在宋位至參知政事名垂方冊至今人能道之惡知

傑之他日不如公㢤亦在乎法其人而巳

  贈閻希曾參政山東詩并序

國朝以魏晋以來立行䑓省於外盖為征討權冝之計至唐

末方鎮擅地遂以中書令同平章事命之至今相沿而不革

非所以示悠乆乃改為承宣布政使司設使一人左右參政

各一人以恊和庻政統馭人民河南閻希曽由鄉貢進士擢

為起居注皇上愛其才俊俾肄業文華堂堂在禁中車駕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