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12-宋濂-宋學士文集-14-11.djvu/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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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牛而耕丙僦乙屋以居巳而甲因他事持刃自刎死乙與

丙不相能陳丙殺牛而甲不従遂見害丙不禁搒掠自誣服

公徴其牛牛存遂釋丙非辜乙抵罪冨氓頼氏兄弟兄無嗣

弟産二兒曰邦獻曰邦毅弟以疾卒瀕卒請於兄曰願以邦

獻為兄後邦毅弱未有知𦍒司其業劵俟長還之越数年兄

亦卒邦獻欲軋没之邦獻𠩄⿰糹⿱𢆶匹 -- 繼母心為不平悉取授邦邦

獻訟弟與母媵人私遂盗劵去吏持為竒貨乆不觧公召其

兄弟于庭泣謂之曰官政成即代去兄弟埀白相與居與其

殚財而健訟SKchar若分財以全骨肉乎兄弟皆叩頭請自新且

致二鹿加厚弊為公夀公却之兄弟請益切乃受其一轉興

化路總管府經歴階従仕𭅺其為政如贑州民𡨚得直者多

請浮屠誦佛書徼福于公公不頋也屬縣仙㳺令馬某虐用

其民民不堪陳一壼謀變㷊其官署馬趨匿山澤中大府檄

公捕一壼仙㳺民聞公至皆執刃驩呼共縛一壼寘檻車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