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12-宋濂-宋學士文集-14-11.djvu/59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此页尚未校对


以女善歸之妙清問言於埜曰吾二人耄矣不幸無子今甥

野仙文而有守又妻吾姪之女此而非親将誰親乎吾母氏

𠩄𢌿之業冝具授之更其屋為義祠使𡻕時具豚酒祀吾之

父母舅姑而野先之先祖與焉吾二人他日或終于牖下亦

庶㡬有𠩄托矣乃㑹王劉二宗耉老成人造為劵書俾二宗

子若孫毋相及也衆皆諾之於是野仙父子遵而行之已五

十年矣自時厥後妙清夫婦與野仙之父毋先後捐󠄂舘而中

遭兵燹之厄劵書皆巳亡去至正乙已秋九月九日埜之季

弟䃼𡻕月滋乆不令子孫或生異圖於其間復集二宗而

重造之仍戒厲之如𥘉濂聞之漢儒之論九族有曰父族四

毋三族妻二族父之族固為有同姓也母與妻之族則皆異

姓也然則異姓其可謂之族乎盖生吾者母也産吾子者妻

也氣血之交貫呼吸之 通自一體而分者也故古之稱謂

母之考妣為外王父母妻之父母為外舅姑女子之子為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