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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536-蘇伯衡-蘇平仲文集-5-5.djvu/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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甫三十有四人多𭄿其再娶子成不肯曰凡娶爲嗣續爾吾有

三子矣又何以再娶爲夫不以前子爲子雖閔損王祥之後母

猶爾况世之婦人乎無寜鰥居爲吾三子地終其身不再娶開

化君𣣔中分家財與子成伯仲對曰家冨出分此秦弊俗也奈

何効之更盡出其妻之首飾貲𧚌充公堂之用其爲學正廵檢

計口用俸而歸其餘賑宗族之匱乏者雖在嶺南得異味輒

海舶奉其父兄福縁𨽻新州新興縣所統大率獠人子成視事

伊始吏縁舊比請出廵撩洞啖以有金珠寳貝之𫉬子成曰不

思宣布德意以恵安遐荒而務漁獵之豈朝廷立廵檢意哉獠

人聞之喜帖帖按堵秩滿新興闕縣令丞州屬子成權本之以

公濟之以勤䟽理滯獄晝夜竭慮不期月獄爲空大姓麥氏叔

姪爭財子成諭之如蘇瓊諭乙普明兄弟者麥叔姪立感悟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