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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選縣學生貟里中子弟皆走匿公獨請入學時年二十一矣
自以學後時耻不及流輩感憤𡚒發其刻苦有人所不能及者
屢舉于鄕不偶遂貢入太學乆之試事畢授知湖廣光化縣光
化隣荆襄至則值㓂亂初定居民未蘇極力安輯而䝿客往來
有事于所謂太嶽者猶徴求無虚日公不忍重困其民靳不多
與皆不滿意而去又山谷流民萬計大臣盡驅出境至焚其廬
舎以絕之公獨招倈其人上官巳不恱後 朝廷知驅民非計
遣都御史原公廵撫公承意指肩輿入山諭民所以安輯之意
民相率而至乃悉編其里社仍緩其賦役以生養之皆帖然從
令縣旣無事即興學校更募民習射定賞格以爲防守計上官
以爲迂滋不恱在任三年適其子以進士及第入翰林曰吾有
子巳仕矣遂乞休致歸築別業于郡城西自號靜樂居士公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