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74-王陽明-陽明先生集要-12-06.djvu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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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計有七八萬石但貯積年乆恐舂米不及其數

見在前銀不足支用就欲别項區處但恐緩不及

事查得江西布政司并各府縣别無蓄積止有該

南京折糧銀兩貯庫未解并一應紙米𧷢罰銀

兩合無行廵撫江西都御史孫燧轉行布政司并

行各府照數借給應用𠋫事寧之日或將以後抽

掣商稅或開中鹽引另爲計處奏請補還庻克有

一合用本省廵按御史隨軍紀功管理錢糧及綂兵

領哨官員除本省三司分守分廵兵備守備并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