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78-王陽明-陽明先生集要-12-10.djvu/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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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在不疑者矣若此者亦在朝覲二次三次之後或

七年或十年而後一舉夫身退十年之後則是非已

明公論已定雖有黨比自不能容今邊方絕域無可

用之人至取其庸劣陋下者而使之以滋益地方之

苦弊其豪傑可用之才乃爲時例所拘棄置而不用

夫所謂時例者固 朝廷爲之也可拘而拘不可拘

而不拘無不可者 陛下何忍一方之禍患日𣸧月

積乃惜破例而用一人以救之乎夫考察而去者果

皆貪惡庸陋之徒則固營營苟苟無時而不僥倖以

求進若磊落自負有過人之見者則雖屈抑而退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