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78-王陽明-陽明先生集要-12-10.djvu/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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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軍令仍前不肻効力者仰卽遵照軍門號令當時

斬首示衆斷母姑息容忍致敗三軍大事葢前日之

招撫專以慈愛惻怛爲念者乃是本院憐憫兩府之

民無罪而就SKchar地乃是父母愛子之心惟恐一民不

遂其生也至於今日用兵𨚫須號令嚴明有功必賞

有罪必戮者乃是本院欲安兩府之民使之立功贖

罪以定其身家而因以除去地方之患是乃師帥行

軍之道不如此不足以取勝而成功也差去旗牌官

員務要星火催督毋事姑息若旬日之後再無成功

本院親臨分地定先將監軍督軍等官明正軍法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