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90-唐順之-荊川先生文集-12-10.djvu/1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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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併則亦與四數相併相當矣但相併則諸分總得

其相乗之數不相併則諸分各得其相乗之數耳以

各較總而有餘不足見矣故平實者總也列實者各

也非總無以凖各非各無以自凖有總有各而有餘

不足見矣列實有餘者以平實凖之而得其减數列

實不足者以平實凖之而得其益數减有餘之列實

益不足之列實皆齊于平實而後止是(⿱艹石)齊扵總也

扵是以諸母相乗猶之母互乗子也亦以列數乗諸

母之相乗者猶之列數乗諸分子也則分母恰與分

子相當以為法以命平實而諸分平矣乗分者乗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