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595-歸有光-震川先生集-12-03.djvu/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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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以平國家太平日久東南吳越之區山川秀美物


産饒富民老死不見兵革吏以期㑹鞭笞集賦税而


已不過三年輙得京朝官以去故天下士集於吏部


皆指以為樂土一旦倭奴來海外憑陵内地則大江

以南之州縣無不騷動吏非素備嬰城自守惴惴不


能保當是時朝廷雖有命將而吏以罪罷去者時時


有之議者謂宜責守城之事於有土之職而戰勝共


武之服有將帥在也吏或失守當如皇祐之詔今熊


侯守太倉太倉東邊海上賊入境即犯之如是者三

年而城不䧟宜在褒賞之科而為使者所劾落職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