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02-歸有光-震川先生集-12-10.djvu/132

維基文庫,自由的圖書館
此页尚未校对


於農之意請下永興軍路提㸃刑獄司及同州詳度


以聞俟見實利則六路新邊閒田當以次推行時熈


河路蘭湟牧馬司又請兼募願養牝馬者每收三駒

以其二歸官一充賞詔行之四年復罷京東西路給

地牧馬復東平監政和二年詔諸路復行給地牧馬


復罷東平監宣和二年詔罷政和二年以來給地牧


馬條令收見馬以給軍應牧田及置監處並如舊制


又復東平監給地牧馬始於紹聖至政和時蔡京秉

政行之益力京罷而復廢六年又詔立賞格應牧馬


通一路及三千匹州通縣及一千縣及三百其提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