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04-歸有光-震川先生集-12-12.djvu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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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况署官雖已更變亦自悔其非原不曾定有冊榜

見今上司催督起解各項錢粮甚急緣後定里逓出

豪民姦吏之手漫無可慿相應仍照初編榜冊其後

定里逓逃者徑除其名使後無掛累若漕糧已經發

兌者則免其收解其白粮等項已解者追原編大戸

照數出銀以還貧戸仍告地方招還逃亡之氓使復

其業當職爲民父母豈不欲優恤大户而專偏重小

民特以俱爲王民爾等大户享有田宅僮僕富厚之

奉小民終歲勤苦糟糠裋褐猶常不給且彼耕田啇

賈大户又取其租息若刻剝小民大户亦何所賴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