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04-歸有光-震川先生集-12-12.djvu/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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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來訴告彼中事體枝動本揺亦不容不爲動念然

不敢爲煩聒獨以有關國家大體地方風俗者不敢

不言署印官與縣丞被察院䝉訪逮職前入覲在途

彼事已敗特以察院訪單委悉疑以謂縣中有言恨

之切骨浙中新行里逓職拘集小民俱係貧難下戶

又謂以里逓收粮如散錢不能成緍使小民督大戶

如以羊將狼實有難行因取大戶花分詭名者充里

逓應役而變更職所定以造小民之怨者實署官爲

之其事敗亦以此大戶李旧等之被拘役者因投入

署官衙内與之爲一又小吏沈良能不軌亂法數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