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09-顧炎武-亭林餘集-1-1.djvu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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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命於宮曰舍故而諱新不於其生也又曰二名不偏


諱詩書不諱廟中不諱臨文不諱諱者所以爲恭不諱

者所以爲信此聖人之法傳之萬世而不易者也自漢

以下人君之諱乃至不勝其繁而本朝之制則有不然


者伏讀大明會典凡進表箋及一應文字遇有御名廟

諱合依古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寫字之際不必缺其


點畫惟二字相連必須𮞉避又大明律一款凡上書奏

事誤犯御名及廟諱者杖八十餘文書誤犯者笞四十

若爲名字觸犯者杖一百其所犯御名及廟諱聲音相

似字樣各別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此本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