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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613-黃宗羲-南雷集-8-4.djvu/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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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庭誥

昔劉復之求王魯齋先生爲其母夫人行狀魯齋曰婦人不當

有行狀故凡婦人附夫之誌篆只書其夫之姓氏婦不别出其

後有書某某同妻某氏合塟者非古法也卽特誌婦人書其婦

德亦不過數言其後件繋其不踰閫之碎事亦非古法也葉安

人之䘮兒子百家書行實以呈余曰惡汝欲以是不𣦸其母乎

抑狥世俗而爲之乎魯齋曰顯親之要在立身行道不在乎區

區之文也文且不可况文非其文乎無巳則按古法而書之曰

安人餘姚葉氏嘉靖戊戌進士工部郞𨕖之曾孫嘉靖乙丑

士鄖陽知府逢春之孫萬曆巳末進士按察使憲祖之女黃忠

端公之子婦棃州山人宗羲之婦也山人以職方兼御史徴例

封安人生於萬曆巳酉卒年六十有八子三人百藥娶李氏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