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49-錢謙益-牧齋初學集-32-26.djvu/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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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未科進士相去巳二十餘年結社會文原爲

經生應舉而設臣以老甲科叨冒部堂何緣厠

跡其閒其不容不辯者一也復社或問係原任

蘇州府推官周之夔所作及徐懷丹十大罪檄

原本具在未曾隻字及臣若臣果係復社則之

夔何不先指臣直待奕琛始拈出耶其不容不

辯者二也復社屢奉 明㫖察奏亦未曾有臣

姓名 屢㫖見在 御前其不容不辯者三也

復社一案聞往年撫按回 奏巳經部覆臣方

被逮在京無繇與知其有未經回 奏者事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