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詒之有子非過也其何不可之有或問立愛立賢世俗葢嘗云爾
夫亦可以訓乎曰此律文也非世俗之臆說也士之子恒為士農
之子恒為農工商之子恒為工商使後士大夫而得惷愚不肖及
農工異業之子則與化為皁𨽻者不殊也故律文寛之曰凡擇立
賢能與所親愛者不許宗族以次第告爭是也然則獨子不為人
後果亦合於律乎曰律文雖無明例請得以禮斷之禮適子不得
後大宗先儒謂此小宗不可絶之明文也夫自絶其後以後他人
傷化敗教莫甚於此此聖人之所禁而又何惑焉至於子筠則非
宗子比也揆之於禮審之於律是雖不為之置後疑若無辠者然
其何不可遲之有或問自子之先君以至子筠三世皆適長也何
以不為小宗曰某在也某在而使筠得稱宗子則是蔑其生父也
是故於禮為適為長不為宗
代武塲策問四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