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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烈女傳
禮曰女子㓜從父兄嫁從夫顧有未嫁而殉其夫者或疑之以爲
過竊嘗論之君臣夫婦一也士庶之未委質者猶女子之既字而
未嫁者也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謀人之邑危則亡之然則不
居其位不食其禄與居其位食其禄而非有軍師邑之責者先
王固不輕責之以死也然而夷齊餓死首陽之下則孔子稱之童
汪錡死於郎之戰則許其勿殤夫夷齊未嘗事紂也汪錡不在成
人之列又非有禄位於魯者也由是言之是皆可以無死及其既
死而孔子曾不以爲過得非世教既衰人倫道息凡忠孝義烈之
行聖人急欲借之以底厲末俗而不嫌其矯激者與其又何疑乎
女子之殉夫也禮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
然則媒氏行而可以知名矣聘幣具而交親之分可以定矣曾子
問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齊衰而弔既葬而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