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:Sibu Congkan1687-汪琬-堯峰文鈔-8-8.djvu/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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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宋烈女傳

禮曰女子㓜從父兄嫁從夫顧有未嫁而殉其夫者或疑之以爲

過竊嘗論之君臣夫婦一也士庶之未委質者猶女子之既字而

未嫁者也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謀人之邦邑危則亡之然則不

居其位不食其禄與居其位食其禄而非有軍師邦邑之責者先

王固不輕責之以死也然而夷齊餓死首陽之下則孔子稱之童

汪錡死於郎之戰則許其勿殤夫夷齊未嘗事紂也汪錡不在成

人之列又非有禄位於魯者也由是言之是皆可以無死及其既

死而孔子曾不以爲過得非世教既衰人倫道息凡忠孝義烈之

行聖人急欲借之以底厲末俗而不嫌其矯激者與其又何疑乎

女子之殉夫也禮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

然則媒氏行而可以知名矣聘幣具而交親之分可以定矣曾子

問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齊衰而弔既葬而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