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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:Sibu Congkan1687-汪琬-堯峰文鈔-8-8.djvu/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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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之伏虎菴事僧百峰爲師時時自詭前明皇子或稱朱慈英或

稱朱盟輙用印爲左證以惑士民恣行姧利有千總龔某者惡之

將列於官縉詗得其狀即棄僧服脫身逃至江寧轉入河南竟爲

柘城人所執前所云云皆妄也於是 詔繫刑部獄法司論縉妖

言當棄市天子猶以爲疑命法司再勘法司襍問縉若何用爲

此縉辭窮但曰年少無藉爲人所紿故當死問紿者主名爲誰雖

嚴刑終不肎以實對至今猶在獄中獄中人傳其善六壬數學自

筮决不死予方署河南司事親見之

汪子曰成方遂王郎之事自古有之然未有如縉之不經者也予

考明愍帝凡七子周皇后生皇太子定王田貴妃生永王皇四子

皇四子先貴妃殤與縉言無相讎者 國家律例中無詐稱皇子

之條而法司當其辠斬葢引漢史爲𣃔可謂知律意矣予恐後人

附㑹縉所稱爲眞故疏其始末如此十七年十一月某日也其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