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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遷知南雄府事後十九年丁父憂服除補思州知府蓋
先後視府事二十四年未得遷吿歸四年卒卒時年六十有
五公之判平陽也甫至而姜瓖搆亂逺近𧒒起應之平陽被
圍守以下局縮不能畫一策公貸粟于冨民籍其丁壯登陴
固守百日而圍解旋誘降其魁渠釋其黨師後大饑人相食
公爲粥食餓夫馬周于郊市辨民色先後給之餓者全活其
在登州海宼揚帆猝至將逼城下公立設守具率舟師禦之
宼乃逸去時叛帥海時行剽剠州縣僭稱王以公知兵事戒
勿犯境又登有嫠婦夜爲盜所殺鄰里訐其媳有所私慮事
露殺姑滅口公攝縣事察其冤求殺人者不得禱于城隍神
神夢一馬騰踔不休晨徧呼死者戚懿𡠉婦有姊子爲驛卒
公疑焉訊之卒言殺人夜投牒入府公念投牒時日有文簿